據江家喜介紹,目前我國自行車出口配額制度已經被廢除,企業被降稅的幾率很大。
江家喜認為,在前期調查舉證對歐委會造成壓力的前提下,有條件的企業參與臨時復審申訴,部分企業是可以拿到市場經濟待遇獲得降稅的。
而接下來歐委會是否發起臨時復審調整稅率,,與中方態度密切相關。
按照反傾銷的原產地原則,如果使用少量大陸零配件,不銹鋼鏡面板,在臺灣組裝,就可以認定為臺灣生產,不受大陸反傾銷措施影響。包括從中國出口零部件到歐盟,零配件不能超過整車價值60%,超過就算中國產自行車,要征收關稅。
借道出口
對此,江蘇昆山自行車企業已經開始尋求應對之策。作為中國自行車出口重要基地,昆山云集了捷安特、奧貝亞等知名企業,不銹鋼拉絲板,年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企業有30家之多。
此次日落復審是我自行車產業參與的第三次日落復審調查,此前歐方已連續18年對我自行車征收高額反傾銷稅。
對于此次裁決可能造成的結果,業內人士認為,自行車反傾銷搞了近20年,中方企業投入大量的資金、人力,幾近疲態,如果中方的商協會、政府不大力干預,最悲觀的就是失去10億-30億美元的歐洲市場。
2005年歐盟發起全面復審,針對稅率調整發起調查,最后歐盟方面把稅率從30.6%提高至48.5%,給以中國自行車業沉重打擊。
對于中方來說,在稅率調整上還有一次機會。
“對歐委會來說,搜集到的歐盟產業損害證據不足,沒有依據再延續,所以做了短期延續的折中決定。”江家喜告訴記者。
同時歐盟給予東歐地區優惠政策,所以到東歐地區設組裝廠,也成為國內企業打破貿易壁壘的辦法。
在這個時點上,中方采取上訴將是很好的措施,業內人士建議,壓力應該是多元的,中方政府到WTO上訴,企業到歐洲法院上訴,多管齊下,歐委會有降低稅率甚至撤銷裁決的可能。
律師提醒,有企業到臺灣組裝出口,涉及到原產地認定規則。如果被歐盟發現,從臺灣出口的自行車原產于大陸,屬于規避反傾銷措施,被歐盟海關查出,歐盟的進口商將受到懲罰。
曾改期3年
機電商會負責人認為,歐盟內部迫于成員國政治壓力,一意孤行,在我企業目前對歐幾無出口的情況下,仍延長對我自行車征稅5年,此種借反傾銷之名施保護之實的不公平做法,嚴重阻礙我行業發展。
歐盟自行車產業得知歐盟委員會延續3年的決定,立即動員歐洲主要大國的政府,施加政治壓力,要求延續5年。據中方得到的消息,歐盟自行車產業動用了德國、法國等主要國家部長級力量進行干涉。
歐委會在仲裁前,按照相關法律向中方做過披露,將延續征收反傾銷稅時間定為3年。
據介紹,歐盟的反傾銷原則上適用于中國產的整車和零部件,但是零部件可以豁免進入歐盟,豁免的前提是:歐盟自行車進口商有進口中國零部件的要求,得到歐委會的批準,就可以不征稅。
2011年10月6日,歐盟反傾銷委員會就對我自行車反傾銷日落復審發布終裁公告,稱延長對我自行車征稅5年,歐方在公告中同時表示,將根據具體情況,在終裁后決定是否發起全面臨時復審。
“這次終裁確定了征稅的時間為5年,如果后續發起全面臨時復審,將決定關稅稅率是否調整。”代理本案的時代九和所律師江家喜告訴本報記者。
雖然轉道臺灣等地組裝是規則允許的,但仍無法解決中國自行車企業的出口問題。自行車零部件生產是比較散亂的產業,而大部分自行車企業所做的,就是購買零部件組裝成整車出口,這也是自行車產業的主要利潤來源。
由歐盟27個會員國組成的反傾銷委員會,仲裁對中國自行車繼續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,意味著中國自行車通往歐洲的大門依然緊閉。
鑒于歐洲市場利潤空間較大,昆山捷安特、耀馬、世同、奧貝亞等企業主要是通過出口部分零件到稅率較低的臺灣等地區,進行組裝后輸往歐洲。
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,商會后續將繼續關注行業要求,不銹鋼加工廠,在政府的指導下,保留訴諸其他救濟渠道的權利。
“政治干預介入后,歐盟委員會感受到了壓力,動搖了原來3年的立場。”江家喜分析。
2005年歐委會提高中方稅率的關鍵是,當時中國政府采取出口配額制度,干預了企業的出口主權,歐委會依此否決了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。